山东格瑞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实木颗粒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 ||||||||||||||||||||||||
2018-10-1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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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山东格瑞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实木颗粒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万立方米实木颗粒板项目 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东墠村西北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1966万元,总占地面积66666m2,主要建设实木颗粒板生产线、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实木颗粒板30万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格瑞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国庆 联系电话:15205396789 电子邮箱:sdgreenply@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532404418@qq.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山东格瑞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国庆。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山东格瑞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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