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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12-31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lslyj/2019-000000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  2018-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lslyj/2019-0000005
发布机构: 兰山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8-12-31

各旅游企业: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这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压力倍增,责任重大。根据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旅游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近一段时期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底线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以及涉旅群发性事件。企业法人(负责人)要拿出更多的精力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拿出更多的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拿出更加切合实际、务实管用的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要有效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认真学习熟悉、贯彻执行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切实自觉杜绝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为广大游客群众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假日旅游市场环境。

二、盯紧关键环节,全面查改安全隐患

各旅游企业要根据季节特点、节庆特点,重点做好防雪、防冻、防风、防火等工作,做好旅游线路产品的安全性评估,做好大型节庆活动的报批和预案管理。要加大对各类风险点的排查频次和力度,落实管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消除事故隐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旅行社企业要重点查安全制度、机构、人员是否健全,安全培训是否作出制度性安排,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导游等是否熟练掌握安全技能,旅游用车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明确规定安全保障责任、是否在指定位置设置导游专座,业务合作者(旅行辅助人)是否有合法资质、提供的服务项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A级景区等旅游质量等级单位要重点查有关安全、消防、卫生、质监等许可(检验)证件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是否科学核定公布最大承载量并强化分级管控、游客疏导措施,是否修订完善高峰期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是否做到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是否对游乐设施、高风险项目等实行专人督导负责。

三、细化安全服务,确保游客安全出行

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服务意识,提高综合服务能力。要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出行提示,提醒游客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情况。组团社要开好行前说明会,提醒游客出行前要做好信息采集、个人安全防范等必要准备,同时提醒游客尽量购买旅游意外险,增强抗风险能力;旅游过程中遇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听从导游(领队)的安全提醒,服从景区工作人员、有关救援方面的指挥,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旅游企业要安排充足人员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做到统一指挥、靠前防范、实时调度旅游组团、旅游接待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险情,确保万无一失。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妥善处置事故、报告事故情况。区旅游局假日值班室电话:0539-819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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