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官镇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 ||||||||||||||||||||||||
2019-03-2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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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为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镇政府确定从现在起至3月底,利用约三个月时间,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按照镇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社区(村)等基层网格充分发挥作用的方式,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领域,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取缔关闭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有效杜绝因非法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2019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打非范围和重点 打非范围覆盖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特种设备、冶金有色、涉氨制冷等及其它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部位 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突出社区(村)停产或关闭企业、闲置厂房和装置设施等重点部位,比较隐蔽、易被忽视的事故易发点等。 (二)重点领域 1.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查处和打击未经许可制造、批发、零售烟花爆竹和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行为,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等行为;批发企业在仓库内拆箱、组装、包装等行为。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与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坚决关闭取缔。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旺季,尤其是在我省烟花爆竹全部退出生产领域之后,更是极易产生事故的薄弱环节,也应是此次“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查处和打击危化品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违法出租分包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利用各类闲置仓库、闲置院落、废弃厂房、路边店、出租(租用)房屋、民房等非法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进行评估或备案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凭证购买、流向备案等行为;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行为;非法用工、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评报告行为;无相应资质或超资质从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检维修作业和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3.矿山领域: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开采行为。违反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行为;未按照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行为;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行为;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行为;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行为。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行为。 4.消防领域:重点查处和打击建筑、场所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验收备案等行为;已通过消防验收或者验收备案,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消防安全条件等行为;建筑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行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行为;建筑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未与具备维保资质的企业签订维保合同,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行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资质等行为;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依法履行职责行为;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行为;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行为;未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行为。 5.道路交通:重点查处和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等行为;营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本质挂靠、运输介质与核定介质不符,以及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不按相关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行为;汽车客运站不按规定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行为。 6.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查处和打击未按规定办理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行为,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无资质承揽、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非法施工活动。 7.特种设备领域(含危化品产品质量):重点查处和打击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行为;无生产许可证和超许可范围生产行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未经许可、不再具备生产条件、许可证已过期或超许可范围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等行为;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行为;特种设备未按检验周期进行检验行为;在用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查行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与设备不匹配、未持证上岗等行为;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未经许可从事充装活动、充装超期未检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等其他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8.工贸领域:重点查处和打击冒用一般工商贸企业名义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等非法违法行为,冶金钢铁企业不按规定吊运作业等行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不采取控爆措施、不按规定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行为,有限空间作业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等行为,涉氨制冷企业超员作业等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9年1月下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下旬)。制定实施方案,联合镇城管执法中队在全镇开展打非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为。 (二)全面排查阶段(2月上旬)。充分发挥镇网格化的作用,组织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排查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窝点,准确查找,托清底数。排查过程中发现非法行为的,要立即制止,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打击阶段(2月中旬-3月中旬)。开展集中打击,对非法行为集中的地区,进行重点执法,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对非法企业实行“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 (四)总结验收阶段(3月下旬)。重点查看因非法行为受到依法处罚的企业是否整治到位;打非行动中取缔关闭的非法企业是否真正取缔关闭到位,有无死灰复燃的现象。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打非”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统筹各方力量,形成打非合力。加强调度督促,每周一调度、一通报。 (二)创新监管方式。要严防非法企业规避监管,有针对性地改进检查方式。要充分发挥基础网格作用,分级分网格排查隐蔽的非法生产经营窝点,拓展和延伸监管触角。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非法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 (三)严格执法问责。对非法行为,采取断然措施,形成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非法行为的,要顶格处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切实转变作风,严厉杜绝“水过地皮湿”。镇政府将组织督察组,对打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镇委、镇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镇辖区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查处不力的,从严问责相关负责人。阻挠、干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甚至充当非法企业保护伞的,要从严问责。 (四)按时汇总上报。“打非”专项行动期间,各有关单位做好有关工作情况调度汇总上报工作: 1.请8个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打非”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于每月12日和26日,报送“打非”行动进展表(见附件); 2.2019年4月2日前,8个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打非”工作总结; 3.8个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报送“打非”工作开展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 联系方式:0539-8678106 电子邮箱:m13405497361@163.com 附件:1、李官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打非”行动进展表 附件1 李官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桂林 人大主席 副组长: 杨志永 人大副主席 刘忠祥 安监办副主任 执行组成员: 李培军 安监办副主任 朱孔如 李官社区党委副书记 李尊军 云泊湖社区党委副书记 王进和 沂河苑社区党委副书记 郑 晓 蒙河苑社区党委副书记 刘军良 玫瑰湖社区党委副书记 邸庆银 桃花源社区党委副书记 田宗利 向阳河社区党委副书记 金洪图 莲花山社区党委副书记 巡查组成员:张效栋 安监办成员 臧安娜 安监办成员 执行小组、巡查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李培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效栋、臧安娜任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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