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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2019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9-02-13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zfcj/2019-000000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9-0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2019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zfcj/2019-0000007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2-13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建工地项目部:

春节过后,建筑工地陆续恢复施工,为切实抓好节后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消除节日期间停工造成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区部署要求,现将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工地建设单位要在工地复工前,组织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以及其他分包单位召开复工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对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并联合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严把责任落实关、人员培训关、隐患排查关、设备检测关,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联合确认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复工。

二、摸排重点

工地各方联合组织开展摸底排查时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合格方可复工,未进行复工检查或存在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一)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范围,明确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班组长、一线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做到专人专职;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上岗制度,管理人员能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是停留在口头上;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通过管理人员的自觉行动带动广大施工人员自觉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消灭违章作业,消除各种不安全行为,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人员培训。在复工前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各类安全操作规范、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对于返岗及新上岗的建筑施工人员按规定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不培训教育、不上岗作业;组织电工、电焊工和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培训明确施工时的安全注意事项,杜绝施工人员因不安全行为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临时用电、高大模板、深基坑和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控制和预防施工中的高处坠落、违章作业等安全隐患;排查建筑临边、洞口坠落、登高作业、作业平台、施工吊篮、施工升降机防护不严密坠落等安全隐患;排查基坑边坡、脚手架、高大模板、各类构件物料、职工宿舍及其它临建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等,预防触电事故;排查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业环节和危险部位。

(四)设备检测。对所有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附着式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内容主要包括: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是否有沉降,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附着架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牢固,各类限位、安全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等。严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资质证书、超越资质业务范围承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业务的行为;禁止无特种设备操作证件的人员上岗作业。

三、检查验收

兰山区住建局将在各方责任主体开展工程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对全区建筑施工开展节后复工安全专项检查,系统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节后至“两会”结束期间安全生产不出问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未组织自查自纠、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复查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工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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