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 | ||||||||||||||||||||||||
2019-03-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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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织部统一部署,从今年起到2022年,两年一个周期、组织开展两轮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中整顿行动,实行区级领导干部联系帮包、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选派机关干部驻村整治、市区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聚力攻坚、动态跟进、销号管理。 前期,结合扫黑除恶和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等工作,对全镇村党组织进行梳理排查,确定5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进行市区备案管理、集中整顿。为抓好工作落实,现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对确定为整顿对象的村党组织,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整顿工作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分解落实整顿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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