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2019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 ||||||||||||||||||||||||
2019-05-0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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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贫困群众知情权。 (二)统筹分配。统筹考虑今年应分配下达的2019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往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金融账户结余资金及调整2018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结余资金,本着因素法的分配原则,结合各镇街道实有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度及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参考脱贫攻坚以来资金分配实施人均占有比例,统筹分配本次待分配下达财政资金,努力达到全区层面资金分配均衡,提高扶贫资金的覆盖率,让更多群众普惠收益。 (三)突出重点。截至2018年底,我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16户2409人。本次分配,重点向汪沟镇、方城镇两个相对深度贫困镇倾斜,保障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经济开发区扶贫资金需求,兼顾兰山街道、金雀山街道、银雀山街道、柳青街道、义堂镇扶贫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资金。李官镇资金存量已饱和,本次不予分配资金。 二、资金来源 本次待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1828.92593万元,其中:2019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60万元,调整往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调整金融账户结余资金817.16393万元,调整2018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结余资金51.762万元。 三、资金安排方向 (一)2019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60万元)。 分配下达白沙埠镇180万元、枣园镇200万元、半程镇180万元、经济开发区100万元,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开发。 (二)调整往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 全部下达汪沟镇,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开发。 (三)调整金融账户结余资金(817.16393万元)。 分配下达兰山街道170万元、银雀山街道7.16393万元、金雀山街道20万元、柳青街道180万元、义堂镇330万元、方城镇110万元,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开发。 (四)调整2018年度区级财政专项扶贫结余资金(51.762万元)。 全部下达银雀山街道,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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