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菲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制生态LSB可饰面超强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2019-05-17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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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山东菲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山东菲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制生态LSB可饰面超强刨花板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东墠村西北偏北1000m,厂址地理坐标为N:35.153743°,E:118.135840°。项目总投资75410万元,占地面积为19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LSB可饰面超强刨花板生产线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配套设置生物质锅炉,利用余热进行发电。拟建项目预计于2020年12月建成投产,可实现年产30万立方米生态LSB可饰面超强刨花板的生产规模,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4655万元,利税总额13599万元。职工定员156人,全年工作时间300天,7200h。拟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可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增加地方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 委托单位:山东菲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东墠村西北偏北1000m 联系人:葛洪娟 联系电话:135839106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9号金玉山大厦24楼 联系人:张工电话:0539-7205508 电子信箱:13173099288@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山东菲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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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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