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兰山区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这一中心任务,聚焦长效机制抓巩固,聚焦特殊贫困抓提升,聚焦专项扶贫抓推进,聚焦突出问题抓整改,全区贫困群众收入持续增加,脱贫攻坚质效不断提高。
一、工作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谋划。一是建立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出台《兰山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分别细化明确区委区政府责任、镇街道责任、村级责任和行业扶贫部门责任,将脱贫攻坚责任层层压实,构建了扶贫工作在全区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定全区巩固提升指导性政策。制定《兰山区2018年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工作要点》,推动脱贫攻坚由帮扶重点村向重点村和非重点村兼顾转变、由实施精准帮扶向兼顾防贫转变、由扶持绝对贫困人口向兼顾相对贫困人口转变。各镇街及行业扶贫部门分别制定扶贫工作方案,为今年扶贫工作打下基础。三是及时调整充实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本着有利于就近帮扶贫困户、有利于及时掌握贫困动态、有利于调度安排精准帮扶工作的原则,按照每名干部帮扶不能超过三户的标准,重新调整分配1403户贫困户帮扶责任人。
(二)把握精准要义,推进专项扶贫。
一是狠抓贫困人口数据质量。根据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把好扶贫对象识别关,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国家系统中全区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目前全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1416户2409人。
二是严格落实金融扶贫政策。工作中把金融扶贫重心向特殊贫困群体倾斜,加大民生兜底保障力度,确保特殊贫困群体与全区群众一起迈入小康社会。落实好“三无”失能护理补助。全区10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自理能力、无子女赡养能力的特困失能人员,全面落实了资产收益分红扶持和低保、助残以及大病医疗保险等帮扶措施。落实好健康扶贫。联合民政、卫计、人社等5部门制定全区《2018年度扶贫特惠保险实施方案》,为全区242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扶贫特惠保险,将贫困群众每次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部分降到10%以内。落实好“雨露计划”补助。对全区2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进行扶持。及时进行贷款贴息。联合财政局、审计事务所对山东鲁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到期扶贫贷款帮扶成效进行验收,按程序,支付贴息资金30.7万元,帮扶204名贫困户年均增收1600元。
三是强化资金科学分配,资产严格管理。注重扶贫资金分配的时效和贫困群众的覆盖率,召开资金分配联席会议,将省、市级下拨及区级预算专项资金1378万元,分配到9个镇街,分别实施光伏、扶贫车间等项目10个,带动地方产业发展的同时预计可帮扶贫困户910户,1650人,人均年增收700元。
四是开展领导干部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区委书记遍访10个省级扶贫工作重点村,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村(居)党组织书记遍访辖区贫困户,帮扶干部遍访所联系贫困户工作基本完成,发现并解决贫困群众问题62个。
(三)把握时间节点,加强社会帮扶。利用春节、中秋节及“扶贫日”等重要节假日,在全区积极组织民政、团委、妇联及各镇街开展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冬季春节期间生活难题工作,多方筹措资金,为贫困户发放棉被644床,棉衣15套,煤炭177.8吨,肉类230公斤,大米11930公斤,面粉12090公斤,食用油1640公斤,惠及脱贫群众4124人次,对314名生活相对困难、家庭有特殊状况的脱贫户,发放214100元的救助金,确实提升贫困群众生活质量。
(四)认真查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结合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普遍性问题以及区委巡察情况,制定《兰山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兰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全区扶贫领域问题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扶贫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贫困人口信息不精准,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帮扶措施不精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排查,制定以普遍性与兰山区个性问题相结合的问题清单,对扶贫领域9个方面33种问题分别列出问题表现、整改要求、整改单位、监督单位和整改时限,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和工作质量的提升,目前回头看活动正在推进中。
(五)深化政务公开,做好试点工作。以区政府网站为扶贫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认真论证梳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事项目录标准(扶贫工作)》,涉及5类20小项扶贫具体业务内容,并按照时间节点,将90余条扶贫业务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开,让群众能够全方位了解扶贫开发工作,增强全区扶贫工作的透明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全区脱贫攻坚。
二、工作亮点
对全区形成的扶贫资产实行“四权分离”管理模式,明确村集体对扶贫资产的所有权,放活承包户的经营权,保障贫困户的收益权、落实农经部门的监管权,充分保障扶贫资产安全,激发活力。该管理模式的实施为市扶贫办荣获本年度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