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9年第19号 | ||||||||||||||||||||||||
2019-01-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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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9年第19号 2018年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18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1759号)批准征收我市兰山区土地15.237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兰山区李官镇蒙河苑社区(原许家庄子村),总面积0.2公顷(水浇地0.1733公顷、旱地0.0148公顷、其它林地0.0016公顷、农村道路0.0103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批发零售用地。 地块二:位于兰山区半程镇小湖村,总面积3.1381公顷(水浇地2.9835公顷、农村道路0.154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三:位于兰山区半程镇小柳汪村、汪沟镇柳汪村,总面积1.3333公顷。其中小柳汪村1.0652公顷(水浇地0.9825公顷、农村道路0.0132公顷、沟渠0.0695公顷);柳汪村0.2681公顷(水浇地0.2061公顷、沟渠0.0620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四:位于兰山区半程镇中孙沟村、后孙沟村,总面积4公顷。其中中孙沟村2.9396公顷(水浇地0.2173公顷、果园2.4271公顷、农村道路0.0283公顷、设施农用地0.2669公顷);后孙沟村1.0604公顷(旱地0.8664公顷、果园0.0093公顷、农村道路0.0285公顷、设施农用地0.1562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五:位于兰山区义堂镇东墠村、小芝房村,总面积2.6995公顷。其中东墠村2.3591公顷(旱地2.2898公顷、农村道路0.0274公顷、沟渠0.0419公顷);小芝房村0.3404公顷(旱地0.3127公顷、农村道路0.0159公顷、沟渠0.0118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六:位于兰山区白沙埠镇贾家村社区,总面积2.8公顷(水浇地2.7172公顷、农村道路0.0828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地块七:位于兰山区马厂湖镇北桥村,总面积1.0667公顷(水浇地0.5058公顷、有林地0.5286公顷、农村道路0.0323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18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8〕1759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539-8729072。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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