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9年第46号 | ||||||||||||||||||||||||
2019-02-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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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9年第46号 2019年2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18年第2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218号)批准征收我市兰山区土地15.3698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兰山区方城镇东方城村、阎家庄村,总面积0.72公顷。其中东方城村0.5481公顷(水浇地0.5184公顷、农村道路0.0297公顷);阎家庄村0.1719公顷(水浇地0.171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位于兰山区方城镇西街村,总面积0.2756公顷(水浇地0.1534公顷、农村宅基地0.1222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地块三: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后乡村,总面积0.8859公顷(水浇地0.7855公顷、农村道路0.1004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地块四:位于兰山区义堂镇后耿家埠社区,总面积4.0131公顷(公路0.4707公顷、农村宅基地3.5424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五:位于兰山区白沙埠镇溪沂庄村,总面积0.7721公顷(有林地0.7555公顷、农村道路0.016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地块六:位于兰山区白沙埠镇小安子社区,总面积2.3455公顷(农村宅基地2.3455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七:位于兰山区白沙埠镇小安子社区,总面积1.0888公顷(农村宅基地1.0888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八:位于兰山区方城镇前街村,总面积1.1615公顷(农村宅基地1.1615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九:位于兰山区李官镇云泊湖社区(原前湖村),总面积2.6569公顷(农村宅基地2.656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十:位于兰山区李官镇李官社区(原李官村),总面积0.4022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4022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地块十一:位于兰山区马厂湖镇小山前村,总面积1.0482公顷(农村宅基地1.0482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兰山区2018年第2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218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539-8729072。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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