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2019〕27号 | ||||||||||||||||||||||||
2018-06-1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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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供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度建设用地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高新区大白衣庄社区。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大白衣庄社区其它林地,西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南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北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大白衣庄社区其它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白衣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高新区大白衣庄社区。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小白衣庄村水浇地、小白衣庄村城市,西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大白衣庄社区其它林地,南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北至王三岗村其它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白衣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高新区大白衣庄社区。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西至公路用地,南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北至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白衣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高新区大白衣庄社区。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西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南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北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白衣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高新区大白衣庄社区。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西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南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北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白衣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高新区大白衣庄社区。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公路用地,西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公路用地,南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大白衣庄社区水浇地,北至大白衣庄社区城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白衣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农村道路,西至农村道路,南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北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马厂湖社区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满沟屯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满沟屯村村庄,西至农村道路,南至满沟屯村村庄,北至满沟屯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满沟屯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中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中桥村其它林地,西至中桥村有林地,南至中桥村有林地,北至北桥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中桥村。 用途: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罗西街道东磊石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东磊石村村庄,西至东磊石村农村道路,南至东磊石村村庄,北至东磊石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西街道东磊石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前店子村、马宅子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前店子村村庄,西至前店子村村庄、马宅子村村庄,南至前店子村村庄、马宅子村村庄,北至前店子村旱地、前店子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前店子村、马宅子村。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中桥村、无梁殿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中桥村其它林地,西至马厂湖社区公路用地、无梁殿村公路用地,南至中桥村农村道路,北至马厂湖社区水浇地、中桥村有林地、中桥村坑塘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中桥村、无梁殿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无梁殿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无梁殿村村庄、马厂湖社区村庄,西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南至马厂湖社区旱地、无梁殿村旱地,北至马厂湖社区建制镇、马厂湖社区水浇地、马厂湖社区旱地、农村道路、无梁殿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无梁殿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北桥村、中桥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中桥村公路用地、北桥村村庄、中桥村其它林地、中桥村坑塘水面、中桥村村庄,西至中桥村有林地,南至中桥村有林地、中桥村农村道路、中桥村村庄、北桥村村庄,北至北桥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北桥村、中桥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该地块位于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无梁殿村。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无梁殿村村庄,西至马厂湖社区旱地、无梁殿村村庄,南至无梁殿村村庄、无梁殿村其它草地、无梁殿村坑塘水面,北至马厂湖社区旱地、农村道路、无梁殿村旱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厂湖镇马厂湖社区、无梁殿村。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Ⅳ级区片马厂湖镇每亩补偿6.5万元,Ⅴ级区片高新区原辖区、罗西街道每亩补偿5.4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会同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3日由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蒙;联系电话:0539-7109517。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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