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锤炼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 ||||||||||||||||||||||||
2019-06-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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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成果,加强全局机关作风建设,推动省市区“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保障全区在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锤炼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兰办字〔2019〕6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锤炼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专项行动要以严纪律、明规矩,改作风、提能效,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决策落实为目标,以工作作风不实、精神面貌不振,服务质量不高、办事效率低下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政商关系不“亲”不“清”,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为重点,以调查研究、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为手段,引导全区上下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敢于担当、积极进取、充满活力的工作队伍,切实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从而转变工作作风,为推进全区地方金融业态稳健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范围 全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重点是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三、整治重点 (一)工作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是:精神状态不佳,态度消极、意志消沉,工作定位低、标准低,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纪律松弛、自由散漫,不能严格遵守单位管理规定,工作时间长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重点是: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5方面17类突出问题(见附件),具体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等突出问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履职尽责、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存在的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省委巡视、市委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态度不端正、动作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等突出问题。 (三)政商关系方面问题。重点是:区纪委、区监委印发的《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办法(试行)》中列明的政商交往“负面清单”10类突出问题,具体包括本人或者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企业谋取利益,以及违反规定与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借与企业交往之机或者以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向企业及其负责人收取费用或者索取其他好处;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企业筹资、借款、借车、借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由企业及其负责人支付应由单位或者个人负担的费用;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使用企业赠送的健身卡、消费卡,或者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邀请,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企业及其负责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干预和插手企业具体经营管理活动,妨碍企业健康发展,玩忽职守,损害企业合法利益;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在审批监管、金融信贷等环节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以及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背对着背”,拒商、远商、避商、怕商,对企业正常诉求置若罔闻、视而不见遇事“推绕拖”,“勾肩搭背”,或是以金钱、美色、嗜好等方式,或是以认干亲、拜把子等途径形成利益共同者的“小圈子”、“小团伙”,诱惑甚至“围猎”党员干部;其他政商交往中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扶贫领域方面问题。重点是: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决策部署责任不落实、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问题,具体包括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等。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作风不扎实措施不精准问题,具体包括扶贫项目安排不合理,不按规定程序实施、调整、变更项目,有投入无产出或投入产出严重失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拨付不及时、不足额或违规结存;扶贫成果不可持续,搞“走访式”“慰问式”“救济式”扶贫等。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具体包括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退出过程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扶贫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贿赂,或因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贪污侵占、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 (五)扫黑除恶方面问题。重点是: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包庇纵容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打探案情、请托说情,甚至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9日-7月12日)。全体工作人员要针对《实施方案》中列明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并于6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汇总。 (二)总结提高阶段(7月13日-8月21日)。全体工作人员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关作风问题的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并于该阶段结束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以电子版形式报至办公室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局内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兰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和完善好党支部集体议事规则、决策程序。集体研究通过的事情,推进过程要讲服从讲大局。 (二)要提高能力本领。要提高局内各科室成员学习理解的能力,要提高团结包容的能力,要提高忠实守信的能力,要提高坚韧不拔的能力,要提高统筹辩证的能力。 (三)要强化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构建党组织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格局。 附件:《关于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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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表-5项17条.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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