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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0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ylbzj/2022-000001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ylbzj/2022-0000014
发布机构: 兰山区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2-01-20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了兰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ls.gov.cn)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兰山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邮编:276000;电话:0539-83173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兰山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相关安排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力争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到位、准确,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区医保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61条,其中共收到人大议案0件,政协提案5件,上述内容均在规定时间答复,并在兰山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通过“兰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了417条信息,“橙蓝工作室”抖音政务服务号发布视频信息50条,收到12345工单2625件,均按要求按时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医保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把“政治强、政策熟、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工作人员,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

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属性标识工作。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加强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真正做到“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局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医保局在兰山区政府网建立医保局政务公开专栏1个;开通“兰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9万余人,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17条,涉及医保政策宣传解读、办事指南、医保工作动态、打击欺诈骗保等内容。开通“橙蓝工作室”抖音政务服务号,设立“橙蓝有约”、“橙蓝分享”、“橙蓝警示”三大板块,发布政策解读、欺诈骗保警示、工作动态等各类视频50条,全力打造医保服务宣传新阵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要求,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督查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2.发挥民主监督。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群众访谈、问卷调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确保过程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仅要公开最终结果,更要贯穿公开决策、操作的全过程,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保证局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兰山区医疗保障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新颖。

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及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力打造“橙蓝工作室”医保服务新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努力提升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计量标准,兰山区医保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 年,兰山区医保局严格落实《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医疗保障部门承担的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高标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打造医保政策宣传服务新平台——“橙蓝工作室”,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制作医保政策宣传解读视频,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收集参保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中的难点堵点,聚焦参保群众关心关切热点话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医保信息精准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公开水平。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情况

2021年,兰山区医保局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四)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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