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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6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fj/2022-0000008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sfj/2022-0000008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2-01-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兰山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yls.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联系(联系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联系电话:8226123,邮编:276002,邮箱:lsqsfjbgs123@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兰山区司法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1.主动公开。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强化信息解读,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时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2021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4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0条、微博发布信息180条、抖音发布信息45条、头条发布信息70条,做出政策解读3条。

2.依申请公开。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区司法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对申请件回复程序、回复方式、回复时间均做出明确规定。2021年区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规范性文件,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中有关法治政府、备案审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人事任免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抖音等平台,借助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常识,弘扬宪法权威。二是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区政府网站,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三是继续畅通办事指南等现有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司法行政信息;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信息,如办事指南、业务咨询、表格下载等,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四是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同时,积极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方便公众咨询和办理法律事务。

5.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处、所发布信息前需仔细审核校对,并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发布,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网站上发布任何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上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主动,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提升信息公开及时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对于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履行公开审批程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和质量。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及时更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计量标准,兰山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度,区司法局严格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做到工作不缺项、公开不漏项。

(三)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做好提案、议案办理,2021年度共办理区政协提案4件,分别为《拓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 节约司法资源》《关于配强用好镇村两级法律顾问的建议》《关于公证和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再造的提案》《推进我区乡村基层治理的几点建议》。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人大建议案。

(四)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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