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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tjj/2024-000000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tjj/2024-0000002
发布机构: 兰山区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向社会公布兰山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l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兰山区统计局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邮编:276002;电话:0539-8198318;电子邮箱:lstjj_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兰山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主动公开,增强公开实效。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在核发公文时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公开程序,按照规范的信息公开格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专职人员统一发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72条,其中统计信息12篇,行政执法公示4篇,预决算公开信息4篇,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动态等工作信息152篇。收到部门信件2条,已全部按时答复完毕。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抓好依申请公开,提升答复质量。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健全制度规范,夯实公开基础。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队伍建设,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严格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严格排查,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四)强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开能力。维护好政务公开后台信息,及时更新最新动态。规范政府网站发布,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政府信息的题材、产生部门、文件格式等进行归类,方便公众查询。

(五)落实监督保障,提高公开水平。贯彻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明确分管领导与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公开信息自查整改,对照政府信息自评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到位。及时传达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兰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召开的相关会议,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政策解读等栏目的更新相关意识不足。二是解读形式及方式不够多样化,缺少图文并茂式的统计数据解读。

2024年,我局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一是提高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素质。通过举行政务公开交流会等,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沟通交流,保证政府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全面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增加和优化信息发布方式。采用简明问答、图片图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发布数据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兰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兰山区统计局全面落实好《2023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区统计局未承办人大建议、政协议案。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1、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及时将行政执法公示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前公示、执法岗位信息、执法结果等在“行政处罚及强制”栏目进行公开,明确了单位执法情况的各项工作及具体要求,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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