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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zfcj/2024-000002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zfcj/2024-0000022
发布机构: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1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要求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临沂市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查询。如有疑问,请与兰山区住建局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0号楼3楼,邮编:276000,电话:0539-8318893,邮箱:lsqzfhcxjsjadmin@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兰山区住建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区住建领域重点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扎实做好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加强信息的发布与回应。2023年,在兰山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住建局栏目发布信息30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危房改造、公租房申请等民生领域信息,及时公开1-12月行政执法结果等执法信息,将职称评审、巡察整改、物业服务考核等重点工作信息进行公告公示。优化公众参与互动,通过部门信箱回复市民来信7件,将政务访谈稿挂网公开。

依法办理公开申请。以“人民满意”为核心,建立健全协查、会商工作机制,为群众排忧解难。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6件,相较去年增加156件,上年结转2件,共计198件,184件按时限要求于当年办结,14件结转下年度办理。其中,5件同意予以公开,5件同意予以部分公开,无法提供173件,其他处理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5件。

(三)持续强化信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发布公开属性,做好分类管理,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认真审核、及时发布,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四)稳步推进平台建设。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主平台,及时优化整合相关栏目,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及日常管理维护,方便群众及时查询信息。优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住房保障、建筑市场监管等领域重要信息的发布力度,全年在“兰山住建”微信公众号、兰山APP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14余条。

(五)不断完善监督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局信息科牵头协调,责任科室密切配合,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的一体化推进。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11月30日,组织全局责任科室负责人召开关于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的培训会议。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6

0

0

0

0

0

1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1

0

0

0

0

0

17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84

0

0

0

0

0

18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0

0

0

0

0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2

0

3

0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多样,重点业务工作、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频次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结合住建实际工作开展,增强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及时发布政策文件、行业监管、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定期更新维护。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围绕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不断充实发布内容,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宣传和引导作用。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条例和业务能力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不存在因信息处理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明确责任主体,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区住建局承办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2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1、政府开放日方面:12月13日,组织开展“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和市民代表现场观摩住宅维修资金业务办理流程并召开座谈会,通过零距离政民互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不足。

2、主动宣讲政策方面:组织开展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宣讲活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宣传进社区、进小区”“维修资金政策我来讲 群众服务零距离”宣讲活动,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宣传活动,在全市“志愿沂蒙临沂有爱”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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