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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9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4-000004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czj/2024-0000044
发布机构: 兰山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19

本报告由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兰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市兰山区财政局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邮编:276000;电话:0539-8355935;传真:0539-8353215;电子邮箱:lsqczj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政务公开信息要求,立足财政工作实际,稳步扎实推进各类政府信息公开。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413条,其中: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政协提案4件,对行政处罚及强制公开4件,财政信息领域公开预决算信息116条,财政收支信息12条,重点项目绩效22条,扶贫资金政策汇总13条,政府债务领域信息8条,行政事业性收费49条,政府性基金目录12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7条,在民生领域,依法公开社会福利、福彩公积金信息2条,国资国企信息24条,执行信息公开4条。在专题专栏领域,公开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减税降费39条;工作动态64条,政务公开亮点工作交流稿件8条,其中2条被“政务公开看临沂”采用。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关注民众诉求,及时高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依申请事项的及时答复。2023年,我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个,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数据、债券资金等信息,协助区政府政务公开科完成协助调查50个,协助市财政局完成协助调查1个,主要涉及拆迁土地补偿问题,均已按时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对政府信息严格把关,拟发信息均由科室人员、分管领导审核,报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复审,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办公室政务公开专员进行公开发布;按照要求严格排查个人隐私信息,强化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依法依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规范发布信息形式,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

4.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主要依托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http://www.lyls.cn)公开各类信息,根据部门职责、公开要点及公众需求,不断完善栏目分类设置和内容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规范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机构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照区政府办公室每月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做好阶段性重点工作,查漏补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考核,细化考核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1

0

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有的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流程和要求不熟悉,对有些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仅在内部流转,不能做到面向社会主动公开,造成政务信息公开度不高。二是信息公开和宣传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可读性、生动性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单位内部政务公开方面的培训。提升全体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流程和主动公开内容的重视程度,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补齐工作短板。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图片、图表、动画等多种表现形式,努力提升公开信息的可读性、生动性,切实满足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计量标准,兰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全面落实《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眼畅通经济循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确保区财政局政务公开任务落实落地、做深做细。一是以公开促进预决算公开改革,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以预决算公开为有力抓手,在预算法规和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框架内,多措并举、部门联动、细化公开内容,让公众对政府“账本”看得全、看得清、看得懂。二是推进国企信息公开,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开内容包括国有资产、国有企业、国企监管三方面信息,所有信息均真实可靠、有章可循,公开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漏报、瞒报数据。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情况

2023年,兰山区财政局办理区政协代表建议4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四)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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