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残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2009-02-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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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8年,区残联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发残疾人工作政务信息53篇,答复政策咨询及时准确。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所有的公开信息均为主动公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截止年末,所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均为无偿提供,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区残联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工作中也存在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有待继续提高,公开内容有待继续丰富等问题。对此,区残联将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要求,对确定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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