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3-01-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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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2012年度兰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构成。兰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s.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兰山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邮编:276000,电话:8355935,传真:8353215)。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兰山区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1.机构职能。包括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2.政策法规。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3.规划计划。包括2012年财政工作重点。 4.业务工作。包括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 5.统计数据。 6.其他。包括服务承诺、财政纪律八不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失职责任追究办法、文明用语规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对只涉及特定主体权利义务,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采取了依申请公开的方式。201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本机关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本机关未接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看,我机关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有些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2013年,我机关将进一步把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做事做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增加主动公开内容,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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