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5-01-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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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兰山区住建局深入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政府工作信息内容、统计时限,力求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现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0条,主要包括: (一)机构职能 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包括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职能等。 (二)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主动公开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行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2013年兰山区建筑业工作要点》、《2013年兰山区城镇建设工作要点》、《兰山区城镇建设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2013年兰山区城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等。 (三)重点业务工作 公开了包括招标信息发布,公开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等行政许可事项,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四)统计数据情况 公开了2013年城镇建设管理年活动通报数据、2013年招投标数据、2013年数字化管理中心案件处理数据和2013年农民工案件受理解决数据。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情况 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信息均为主动公开。 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兰山区住建局建立健全分层级受理举报制度,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2013年,全局各科室、单位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举报。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三是重视程度需加强。部分科室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需加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2013年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层面。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着力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条例》和《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平台,提高公开时效。 (二)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三)按时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按时参加市、区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编制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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