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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供销社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2-08    点击数:  
 索引号  26487048-0-02_i/2015-0408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日期  2015-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供销社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6487048-0-02_i/2015-0408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5-0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14〕63号)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兰山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定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11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兰山区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8056613。

一、概述

2014年,区供销社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立足供销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一是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从公众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如果确定需要公开的,都及时地在“兰山区公众信息网”网站中予以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定建设情况

根据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社成立了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社实际,制定了《兰山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兰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近年的不断推进,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地贯彻落实。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公布了《全区供销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方案》、《兰山区供销社关于调整公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关于调整充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同意中共山东翔龙集团委员会补选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员的批复》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机构信息2条、政策文件3条、计划总结1条、工作进展12条、政务动态5条、通知通告2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社在二楼办公室门外设置公开栏,及时、准确、公开我社各类文件信息,方便民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社未收到通过直接和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七、“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

我社“三公”经费信息已于2014年8月28日公开。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我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社所属事业单位大多经营困难,无政府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作,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领悟文件实质。

(二)建立网站,提高认知

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下一步工作中争取建立自己的网站或者在政府网站下设子站,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供销社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落实责任,严格审查

严格做好信息上报制度,并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公开文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2014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5条。

(二)附表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5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2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9

3.业务公开信息

13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1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二、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1

十四、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0

十五、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0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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