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市区国家税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2015-04-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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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市国税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区国税局严格按照全区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国税部门的工作特点和税收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规范了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加强了税收执法监督,增强了政务透明度,促进了税风税纪的好转,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2014年度,市区国税局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日常工作 市区国税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总局、省局、市局的有关规定,市区国税局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及时完善政务公开职责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订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编制了涉及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网上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及时报送政务公开资料,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有依据,推进有步骤,责任有追究,使工作不留于形式,不走过场,将政务公开制度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按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4年底,通过“山东省国税局网站市区局子网站”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办税指南等70余条。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公开。按照服务内容、窗口设置、业务流程、服务标识、办税指南、服务制度、自助服务、文明用语等标准,切实做好办税服务厅窗口公开的规范化服务。在税收宣传月期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知识普及和送税法活动,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关注高、受众广、传播快的特点,及时发布重要税收政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认真梳理制度和规定,开展自查和互查,对发布信息进行逐一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安全。本年度检查督导4次,未发现信息泄密。 七、存在差距 当前,市区国税局政务公开工作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距上级提出的提高政府透明度,建立阳光政府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的公开不足,个别科室公开不够及时,未及时更新信息;二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效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对应公开的公文信息的流转机制和信息是否公开的审核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内部监督还不够,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未能得到有效收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进一步完善基础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加强网站建设,推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并做好栏目的维护、更新和答复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执行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促进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加强各部门内部自查,对应公开未公开、应变更未变更或公开形式、时间与规定不符的事项和内容按规定及时进行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查询成本,提高公众查询效率,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清理和审核的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许可、非政府许可审批、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和部门门户网站同源公开。 (三)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将政务公开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并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和领导干部年终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检查督办,完善评测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四)明确公示内容和形式,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反馈制度。对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需要纳税人知情的重要事项通过开展培训班、加强税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五)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临沂市市区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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