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
2015-04-0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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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为有效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兰山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yls.gov.cn)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发布。如本报告有疑问、意见、请于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号,邮编:276002,电话:0539-8184035)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兰山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政委尹华卫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局指挥中心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了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行风热线、民生警务平台、大走访、集中宣传日活动等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以信息公开促工作,以信息公开树形象,以信息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通过行风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我局在行风热线发布政府信息65条(次),包括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类、便民措施类、案件情况、业务咨询等各类信息。主要涉及交通、户政、出入境、执法规范等方面。 (二)通过民生警务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为改进民生警务模式,畅通民意渠道,以倾听民生、关注民情、排解民忧为宗旨,我局开通了民生警务平台,全面整合民生诉求信息资源,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实现了对群众诉求的一网受理、一站办结、一口回复,一线回访。全年共受理群众诉求16481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9.9%。全面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公信力、亲和力。 (三)通过大走访、干部联系群众和集中宣传活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我局结合全市开展的“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进一步深化大走访创满意活动,实施全警全覆盖走访的要求,在全面走访辖区村居、单位的基础上,对接报的各类案件、事故当事人、诉求人、短信回访不满意的报警人、涉公安信访人等重点群体进行重点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增进沟通交流,宣传公安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实际成效。同时,还先后组织开展了社区六进、110宣传日、119宣传日、禁毒宣传日、缉枪治爆宣传日、民生警务平台宣传日等多个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公安工作成效,增强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赢得了群众的理解支持。 (四)通过便民措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各办证服务大厅窗口的电子显示牌设置、便民手册的印制发放等工作不断进行完善,办证大厅均设置了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进一步方便了群众。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先申请、后公开”的原则,对申请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对警务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一是切实加强培训学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化,促进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改进完善警民互动交流平台,切实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增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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