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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03-14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222-3-02_H/2016-0314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6-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445222-3-02_H/2016-0314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6-03-14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要求,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抓、专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我局在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10条,人事信息1条,动态要闻54条,各级政策法规7条,“表格下载”栏目2条,“重要文件”栏目9条,“办事指南”栏目10条,“民政业务”栏目31条,“网上征集”6条,开设“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专栏,发布17条信息。另外回复“网上咨询”栏目105条,回复“局长信箱”栏目7条。2015年我局没有被申请公开的民政信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及时将相关政府信息移交档案局。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区档案局工作。

3、加强信息解读。我局加大对信息的解读,特别是针对保密宣传,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及已公开信息的自查工作,并实施常态化管理,全年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泄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4、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网站的功能,以公开政务信息,增强网站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体现了政务公开的全面性、网上服务的便捷性和互动交流的有效性,为电子政务搭建了新平台。我局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临兰政办发〔2015〕19号)列入全局理论学习计划,使各科室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到《要点》实施的重大意义。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执行《要点》的能力,夯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认真贯彻落实《要点》工作相关精神,积极宣传信息网络安全知识,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依法清理审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局属各单位行使的权力。结合具体工作情况,开展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2、编制职权目录。对审核确认的权力项目按照职权分类进行登记,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实施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

3、公布工作流程。建设标准化体系,实行办事公开标准化,以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监督保障标准化等六方面为要求开展自查,统一工作标准和程序。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公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按照区政府要求,通过政务信息渠道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民政局预算、决算。

2、加大社会救助资金公开力度。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示范围,切实做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要资金分配的公开公示工作,确保资金及时、专款专用。2015年,公开公示阳光低保信息及2015年度发展养老服务业兰山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和省级资金一次性建设(开办)补助补助项目信息。

总体来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机构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建立《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学习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为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为建立服务型政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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