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兰山区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03-21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222-6-06_A/2016-032100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16-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445222-6-06_A/2016-0321003
发布机构: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6-03-21

接通知后,我局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兰办发【2015】3号)、《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临兰办发【2015】19号)、《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临兰办发【2015】61号)有关要求,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逐步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安申任组长,李爱华、吴华、刘伟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提高工作成效

根据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局内部科室整理收集政府信息,并及时上传到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本年度局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以电子化方式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共125条,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推广、农村经营管理、农业政策法规、基地品牌建设、测土配方施肥等13个内容。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方面:建立了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相继在各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村土地流转服务点,努力构建区、镇、村三位一体的土地流转网上信息服务平台,利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公开土地流转的有关信息,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与指导服务,确保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有效对接,促进流转交易公开化、市场化和有序化。

三、强化监督督导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规范,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内容有待不断充实。二是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略显不足,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兰山区农业局2015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有关农业信息,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展现出服务型单位的形象。进一步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当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认真清理我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兰山区农业局2016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是“三公”经费。二是新出台的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及其解读。三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合同、管理办法、工作程序等。

(三)、兰山区农业局2016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推进方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实工作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加大网络问政工作力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