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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2017-02-23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5261-0-16_C/2017-0223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7-0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00445261-0-16_C/2017-0223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7-02-2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兰山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兰山区司法行政网”门户网站(http://www.lyls.gov.cn/index.php?p=zwgk&c=Mzk=&type1=424)政务公开指南专栏。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联系电话:8226123,电子邮箱:ls8226123@163.com

一、落实成效

2016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和关于《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16】29号)等制度,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规范性文件,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中有关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人事任免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截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件。

2.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凡是有关重大决策性事项,在政策出台前,按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加强对公众反馈信息收集和结果反馈。二是重点做好社区矫正等新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3.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做好政务微博日常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巡查、诉求办理工作,规范微博诉求办理流程,及时批转及回复微博咨询等各类诉求,做到 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 。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二是继续畅通办事指南等现有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司法行政信息;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信息,如办事指南、业务咨询、表格下载等,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三是通过行政服务大厅、热线电话、手机短信、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同时,在办公楼沿街一楼设置了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大厅,方便公众对法律事务的咨询和办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的力度还不够。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和质量。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及时更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目标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工作考评,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兰山区司法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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