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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市区国税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03-02    点击数:  
 索引号  00444820-8-30/2017-030200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17-0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市区国税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444820-8-30/2017-0302001
发布机构: 兰山区税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7-03-02

        在临沂市市区国税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临沂市市区国税局严格按照全区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国税部门的工作特点和税收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规范了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加强了税收执法监督,增强了政务透明度,促进了税风税纪的好转,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2016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日常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临沂市市区国税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李学博任组长,市区局党组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李兴成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监察、人教、征管、税政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同时,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从组织上、制度上确保了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制度建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总局、省局的有关规定,临沂市市区国税局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及时完善政务公开职责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订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编制了涉及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网上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及时报送政务公开资料,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有依据,推进有步骤,责任有追究,使工作不留于形式,不走过场,将政务公开制度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狠抓落实政务公开根本

  在公开媒介方面,临沂市市区国税局不断投入积极建设和维护门户网站,将公开内容分门别类在网站上开设专栏,及时更新,做到位置醒目,条理清晰,便于社会公众浏览和知晓。与此同时,多渠道增强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在公开内容方面,结合职能,及时公开了局机关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投诉反馈渠道,行政职权目录,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无密级的重大决策、规划、规范性文件、局领导言论以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等。在公开审批工作方面,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规定了信息公开期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了方便群众了解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信息。一是通过12366热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函,作人工答复;二是依托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提高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三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等途径进行发布。

  (二)明确内容,切实把文明办税“八公开”落到实处

  临沂市市区国税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外,重点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一是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如纳税人依法拥有的减、免、缓、退税,申诉、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以及依法申报纳税、接受税务检查等义务,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合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二是公开税收政策法规。根据有关政策调整,及时公布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工作信息,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信息。三是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纳税申报等的有关税收征管办法和办理程序;公开各部门、各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服务标准等,方便纳税人快速便捷地办理纳税事项。四是公开稽查工作规范。公开税务稽查的办案程序、执行程序以及一些应曝光的稽查案例,并从严控制税务检查次数。五是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对偷、骗、抗、逃、欠税等的违法违章处罚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标堆和程序依法处理税务违法违章行为。六是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七是公开受理纳税人的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指定监察室为受理纳税人投诉的主要责任部门,并把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八是公开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

  (三)创新形式,畅通公开渠道

  为了提高政务公开的效果,让纳税人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了解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临沂市市区国税局不断创新公开办法,畅通公开渠道。一是通过国税网站公开政务。二是统一设置办税服务窗口。在办税服务厅公示办税运行流程图、涉税公告栏,将各个涉税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各个服务窗口的功能用图表形式公开。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通过“临沂市区国税”微信公众号对涉税业务及工作进行公开。四是制作纳税指南。将税收基本政策法规、办税流程、工作规程、咨询服务途径等内容印制成纳税指南小册子,放置在办税服务厅中供纳税人取阅。五是设置咨询服务窗口,由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为纳税人解答纳税问题,办理涉税事项。六是公开税务人员岗位责任情况。以图表形式公开工作人员的照片、职务、岗位职责等,以便于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和行使监督权利。七是通过每月的行风热线,公开有关办税事项和倾听纳税人意见。八是通过举办税收专题讲座、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税法公告、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公开办税的内容。

  (四)优化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为了不断提高工作服务质量和效率,临沂市市区国税局实行办税服务承诺制。向广大纳税人承诺限时完成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领购发票、税务咨询等业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文明执法、规范管理;承诺文明用语,文明办税,热情服务;承诺严格遵守“税务职业道德守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了落实服务承诺制,临沂市市区国税局向广大纳税人发出关于办税服务方面的调查问卷,局领导班子经常征询特邀监察员及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日常工作中,临沂市市区国税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努力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一是实行限时服务。当纳税户前来办理纳税事项时,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已明确办结时限要求的,限时办结。二是实行延时服务。为了使纳税人能一次办完有关事项,采取了推迟下班时间和中午安排人员轮流值班的办法,方便纳税户顺利办理有关办税手续。三是实行提醒服务。提前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申报纳税手续,以免逾期申报纳税。四是建立“一站式”制度。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对外办税统一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缩短前后台的办理期限,提高办事效率。五是实行首问责任制。明确规定首问责任人对来访内容属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答复或解决的,要立即答复解决;对来访内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或无法立即答复解决的,要认真说明情况和作出明确指引,引导来访者与相应职能部门或窗口接洽。六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属于国税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涉税事宜,因资料、手续不完备等原因退回补办,或因未按规定程序、规定受理时限办理而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员要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充的所有资料、手续、要求及办理程序和受理时限,避免纳税人来回奔波。

  (五)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检查考核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保证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实效性。同时,临沂市市区国税局还强化对政务公开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活动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或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以及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责任。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增加了税收执法的透明度,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今后,临沂市市区国税局将不断完善、扩展政务公开的内容,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让纳税人有更广泛的知情权,更好地行使他们的监督权,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促进国税事业的全面协调和谐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查询成本,提高公众查询效率,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清理和审核的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许可、非政府许可审批、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

  (三)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将政务公开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强化检查督办,完善评测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四)明确公示内容和形式,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反馈制度。对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需要纳税人知情的重要事项通过开展培训班、加强税法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五)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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