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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安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1-17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9-000001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安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lanshanquaqscjd/2019-0000013
发布机构: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9-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兰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安监局办公室;电话:0539-8079180;传真:0539-8079189)。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区安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审批、监管、执法、应急”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协作配合的工作体系,局办公室明确了1名专职人员,其他各科室、单位也分别安排人员兼职负责,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日常工作中,各科室、单位能够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既各司其职,又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完善了《兰山区安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兰山区安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按照《条例》要求,区安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区安监局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区安监局收到一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邮件,及时办结并答复。未收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区安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区安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按照《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方案、工作动态、工作进度,认真公开城市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认真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做好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

区安监局以“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信息发布渠道,全面公开并及时更新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总结先进管理经验,传播安全生产文化,形成持久的政务信息公开效应,如实公开安监系统的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廉政建设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本年度办理人大代表议案1件,办理结果已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度,区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政策宣传作用发挥不够等等,需要在今后予以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区安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兰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兰山区政务信息公开定期审查制度》、《兰山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兰山区政府常务会议向社会开放制度》、《兰山区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开放制度》、《兰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方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要求。二是进一步严格公开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兰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兰山区政务信息公开定期审查制度》等制度要求维护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上传信息公开文件。三是进一步规范督导考核。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检查,对政务公开不配合、不认真、不到位的,予以约谈提醒。

兰山区安监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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