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市场监管局 2021 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 ||||||||||||||||||||||||
2021-05-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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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在及时发现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安全问题、依法查处不合格食品和违法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市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兰山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的坚持“科学、合理、有效”的要求,围绕食品致病微生物、化学危害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危害因子开展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兰山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抽检时间。根据监管需要合理安排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二)抽样对象。抽检对象涵盖兰山区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的各种业态,同时做好与上级监督抽检的协调工作,为充分利用检验资源,避免重复抽样。区局原则上不在上级确定的重点抽检企业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三)抽样场所。抽样应覆盖全区,加大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中小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的抽检力度。 (四)抽样批次。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按兰山区常住人口数量,全年抽检数量达到4批次/千人要求,其中农产品抽检数量达到1.5批次/千人要求。检验项目将在上级文件确定的抽检项目表中选择重点项目进行检验。 三、承检机构 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具备相应合法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为本计划承检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日常监督,注重执法联动。监督抽检应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时介入,充分发挥监督抽检效能。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处置,及时查处。对应该移送的案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做好执法联动工作。 (二)严格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参与监督抽检的各相关单3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监督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监督抽检单位和接受被监督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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