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兰食药监发〔2014〕6号
关于印发《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山区分局开展2014年春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食品安全监管站(办)、临沂工业园管委会食品安全监管办,分局各科室:
现将《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山区分局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山区分局
2014年2月11日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山区分局
开展2014年春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春季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和旅游旺季,恰逢全国“两会”召开,为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从2月11日至4月30日,在全区开展春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标
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30%,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学幼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学生校外就餐休息场所检查覆盖率100%,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覆盖率100%,为量化分级管理提供依据;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药械生产经营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餐饮服务单位:
重点单位: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是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校外就餐休息场所及周边餐馆、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接待等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
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者兼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食品加工制作,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餐厨废弃物管理。
重点品种:食用油、肉类及肉制品、乳制品、冷荤凉菜、生食海产品、酒类、食品添加剂。
(二)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单位:医用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近两年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涉药单位、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单位。
重点环节: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企业实施GMP情况;企业变更控制情况;原辅料购进是否合法,供应商档案是否健全;生产工艺执行情况; QA、QC人员培训及在职情况;检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检验仪器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原辅料及产品是否经过检验合格后使用或放行等。药品零售环节:结合全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及创城要求重点检查药店实施药品GSP的情况;经营场所分区、信息公示的规范情况;药店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健康查体情况;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情况;处方药的规范销售情况;药品购进渠道是否规范合法情况;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和禁止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执行情况;通过药品远程电子监管平台上传药品购销存数据的情况等内容。
重点品种:医用氧、中药材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品、抗菌药物、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
(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单位: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B型超声诊断仪经营企业。
重点环节:生产企业是否具有注册证、原材料供应商资质审核、重点岗位人员在岗、工艺流程、包装标示等;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走票”、出租出借证照、供货方资质审核、入库验收、购销票据、索要医疗机构资质等环节。
重点品种:定制式义齿、B型超声诊断仪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
重点单位:大型超市、批发市场、药店、保化品专卖店
重点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标识标签、产品保质期、供货商及产品资质、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产品台账、从业人员体检情况、库房卫生、储存环境等环节。
重点品种:改善睡眠类、辅助降糖类、缓解体力疲劳类、减肥类、辅助降脂类保健食品及美白祛斑类化妆品。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1日-2月14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地推进。
(二)集中检查阶段(2月17日-4月25日)。依托网格化监管,集中时段、集中人员,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好摸底调查,风险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实施行政处罚。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做到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26日-4月30日)。集中检查结束后,各有关业务科室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依托网格化监管模式,四个稽查科室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监管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个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确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业务科室加强对新政策、新问题的研究,及时与上级对口科室沟通联系,切实发挥业务指导作用;领导小组加强督导调度,实行日报告、周调度制度,按照分工调度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人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将专项检查工作与日常监管、创城、示范创建、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在专项检查工作中,把创城工作的标准要求融入到具体检查工作中,为创城工作打实基础。将本次检查的基本情况作为示范创建、量化分级的依据,为后期综合评定提供参考。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对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广发宣传整治成果,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配合,凝聚合力。要加强与镇街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镇街的属地管理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食品安全监管站要扎实履行调查摸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职能,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附件:
1、2014年春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4年春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配档表
3、2014年春季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日报表
4、兰山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表
5、兰山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6、兰山区药品春季检查行动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用)
7、兰山区药品春季检查行动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用)
8、兰山区药品春季检查行动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医用氧气生产企业用)
9、兰山区药品春季检查行动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用)
10、兰山区药品春季检查行动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医疗机构制剂室用)
11、兰山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考核表
12、兰山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安全信用评价结论表
13、兰山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表
附件1:
2014年春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斌
副组长:王建沂、武振宇、徐佐永
成 员:王金玺、韩英、刘黎明、张建文、王芝林、刘宏、杨丽娟、崔涛、范振华、朱孟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由王金玺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事宜。
附件2: 2014年春季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配档表
阶段步骤 |
时 间 |
目 标 |
牵头单位 |
协办单位 |
备 注 |
制定各项 检查方案 |
2月11日-2月14日 |
1、制定春季检查方案;2、制定校外就餐场所检查方案;3、与教体局联合制定学校食堂检查方案 |
药品科 餐饮保化科 医疗器械科 检验检测科 |
办公室 |
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检查重点及检查时间安排 |
组织实施 |
2月17日-2月18日 |
检查药品生产企业 |
药品科 |
稽查科 |
共8家,2天 |
2月19日-2月24日 |
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
稽查科 |
器械科 |
共153家,4天,平均10家/天/科 |
2月25日-3月7日 |
检查药店 |
药品科 |
共425家,9天,平均12家/天/科 |
3月12日-3月20日 |
检查学校食堂 |
区教体局 |
共600家,7天,平均22家/天/科 |
3月21日-3月24日 |
检查建筑工地食堂 |
餐监科 |
共40家,2天,平均5家/天/科 |
3月25日-3月28日 |
检查校外就餐场所 |
共185家,4天,平均12家/天/科 |
3月31日-4月2日 |
检查保健品化妆品经营企业 |
共20家,3天 |
4月3日-4月25日 |
检查餐饮企业(主城区) |
共3600家,抽查30% |
调度督导 |
2月11日-4月30日 |
1、日报表; 2、不定时现场督导; 3、抽查执法痕迹资料。 |
杨 斌:稽查四科; 王建沂:办公室、器械科、稽查二科; 武振宇:餐监科、稽查三科; 徐佐永:药品科、检测科、稽查一科以及全盘调度。 |
配套宣传 |
2月11日-4月30日 |
1、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 2、签订责任书; 3、每个阶段至少发布信息1篇 |
办公室 |
各业务科室 |
印制餐饮企业三大记录、终止妊娠提示语、含麻制剂提示语等 |
总结 |
4月26日-4月30日 |
巩固成果,梳理总结 |
各相关科室 |
3天 |
附件3: 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春季检查工作日报表
填报科室:填报日期:2014年 月 日
单位类别 |
投诉举报 |
行政许可 |
现场检查 |
责令改正 |
行政处罚 |
移交司法机关 |
备注 |
药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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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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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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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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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化经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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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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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就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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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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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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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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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科室负责人(签字):
附件4
兰山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类别 |
检查项目 |
合格 |
不合格 |
证件 |
餐饮服务 许可 |
1.摆放或悬挂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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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伪造、涂改、出借许可证,不得超过许可期限及超过许可范围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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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管理 |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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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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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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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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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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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
从业人员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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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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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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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 |
加工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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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的墙壁、地面、天花板、门窗整洁,不得存在毁坏、脱落、发霉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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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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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存放容器应密闭,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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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
防蝇、防鼠、防尘等卫生防护设施安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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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用设施、设备、用具应保证正常运转和使用,有相应维护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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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采购 、贮存 |
采购 贮存 |
不得采购、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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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验收记录和台账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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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库房按要求分类分架存放,不得与非食品及个人物品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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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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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应单独存放,有醒目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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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冻) |
冷藏(冻)设施温度应符合要求,定期除霜、清洁,有相应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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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不得堆积、积压或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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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操作 卫生 |
一般要求 |
不得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或原料进行加工销售,不得使用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形状异常的食品进行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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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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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加工 操作场所 |
分别设肉类、鱼类和植物性食品原料的洗涤池,并有明显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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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肉类、鱼类和植物性食品原料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并有明显标识。 |
严禁食品及原料或盛放食品的容器直接置于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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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调场所 |
使用对食品无污染的炉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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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足够的操作台,能满足生熟分开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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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
餐用具、容器应彻底清洗、消毒。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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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充足、有效的清洗消毒设施,至少设3个专用水池,标识明确,标明其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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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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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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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间要求 |
加工销售凉菜、裱花蛋糕、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品,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为独立隔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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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经营场所500m2餐馆和食堂专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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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专间墙裙铺设到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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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洗手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施、空调设施、冷藏设施等能正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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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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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消毒设施 |
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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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工具 |
大型餐馆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标识明确,标明其用途。大型餐饮单位应设清洁专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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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良好□,一般□,差□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
企业陪同检查人:监督员:
附件5
兰山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电话:
餐饮服务许可证号:
许可类别: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分值 |
是否合理缺项 |
应得分 |
实得分 |
一、许可管理 (100分) |
1.是否超过有效期限★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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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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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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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擅自改变经营地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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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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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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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管理 (100分) |
7.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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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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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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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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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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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是否执行晨检制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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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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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是否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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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场所环境 (100分) |
15.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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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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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专间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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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专用区域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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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地面与排水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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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墙壁与门窗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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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屋顶与天花板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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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卫生间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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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更衣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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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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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施设备 (100分) |
25.专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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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洗手消毒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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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供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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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通风排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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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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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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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采光照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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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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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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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废弃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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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贮存 (100分) |
35.是否采购了禁止经营的食品★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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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是否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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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贮存是否符合要求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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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是否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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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工制作 (100分) |
39.粗加工与切配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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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烹饪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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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备餐及供餐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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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凉菜配制、裱花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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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生食海产品加工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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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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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面点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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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烧烤加工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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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食品再加热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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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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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清洗消毒 (100分) |
49.清洗是否符合要求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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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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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保洁是否符合要求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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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是否具有消毒合格凭证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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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食品添加剂 (100分) |
53.是否符合五专要求★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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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是否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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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现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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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检验运输 (100分) |
56.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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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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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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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标化分:拟评定等级: (标化分=实得总分/应得总分×100) 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字: |
说明:1.带★的检查内容为关键项,其中1、2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或者其他2项以上(含2项)不符合要求,不评定动态等级。
2.检查结果为标化得分:实得总分除以应得总分,再乘以100。
3.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附件6
兰山区药品春季检查行动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用)
被检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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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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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重 点 内 容 |
1. 企业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提前6个月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形;新开办企业是□否□按期提交GSP认证申请材料;需再次认证企业是□否□按期提交认证申请材料。 |
2、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在职在岗,在岗人员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
3、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是□否□每年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
4、是□否□存在购销药品对购销方资质不审查或审查不严格行为,是□否□建立完整的供货方、销售对象资质档案。 |
5、是□否□存在购销药品不验收、不入库,药品经营存在体外循环行为。 |
6、是□否□严格按照GSP规定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具有合法票据;购销票据、购销记录和库存药品是□否□一致;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是□否□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是□否□一致。 |
7.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及特殊药品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销售,是□否□存在流入非法渠道,发生流弊的行为。 |
8. 是□否□按照规定做好药品验收、养护并记录。 |
13.是□否□按规定设置阴凉库、冷库,冷库是□否□具备五个自动功能,各库是□否□划分区域并合理储存药品,是□否□按规定记录各库房温湿度调控情况。药品仓库是□否□做到地面平整,并配备五防设施。 |
14、对电子监管码赋码药品是□否□做到核注核销。 |
15、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走票”、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
在上述检查项目中,对存在问题项目的详细记录(可加附页):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企业意见: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
现场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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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兰山区药品春季检查行动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用)
被检查企业名称 |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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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重 点 内 容 |
1. 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是□否□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师职称证书、工作人员照片等。 |
2.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提前6个月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形;新开办企业是□否□按期提交GSP认证申请材料;需再次认证企业是□否□按期提交认证申请材料。 |
3.是□否□存在出租、转让证照的行为,是□否□有出租柜台的行为。 |
4、营业时间执业药师及驻店药师是□否□在岗;营业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证。 |
5、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是□否□每年进行体检,是□否□建立健康档案。 |
6、是□否□建立供货方资质档案,是□否□存在对供货方资质审核不严格,资质索取留存不齐全;是□否□索取业务员资质并进行合法性审核;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进货;是□否□通过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及假药。 |
7、购进药品是□否□具有合法票据;是□否□按照规定做好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购销票据与实物是□否□相符;购销票据和记录是□否□真实。 |
8、连锁门店(批发下设门店)药品是□否□全部由连锁总部(公司)或合法委托药品企业配送。 |
9、销售的处方药是□否□有按规定的凭医师处方销售;执业药师及驻店药师是□否□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签字;处方是□否□按规定留存。 |
10、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按规定限量并查验身份证后销售;是□否□建立专档对购、销、存进行管理;是□否□张贴提示语。 |
11、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是□否□同时索取每批次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检验合格报告书;是□否□严格执行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制度;装斗是□否□建立装斗复核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 |
12、销售药品是□否□开具标有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并是□否□做好销售记录 |
13、需冷藏药品是□否□按规定存放;处方药、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并按分类规范陈列;处方药是□否□存在开架自选现象;非药品是□否□专区陈列;是□否□与药品区有明显隔离;对营业场所是□否□按时监测调控温湿度并记录。 |
14、有□无□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有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品种。 |
在上述检查项目中,对存在问题项目的详细记录(可加附页):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企业意见: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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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兰山区药品春季检查行动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医用氧气生产企业用)
被检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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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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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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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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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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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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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重 点 内 容 |
1、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在岗; |
2、企业是□否□制定通过新版GMP改造提升计划。 |
3、生产过程是□否□能够按照企业制定的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组织生产;是□否□符合GMP的规定。 |
4、生产批记录、批检验记录、批销售记录、销售票据(凭证或支票)是□否□真实、完整、相符并按规定保存。 |
5、企业是□否□向具有医用气体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文号的企业购进液态氧;是□否□索取、留存、审核供货商的合法资质;是□否□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是□否□开具合法票据。 |
6、企业对购进的医用液态氧分装是□否□做全检;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在线监测生产医用氧的质量和杂质的措施,并有监测记录;医用氧气放行前,是□否□按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全检; |
7、每个容器都是□否□贴有合格证,合格证上是□否□注明:品名、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氧气数量、压力、执行标准等内容。 |
8、气瓶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GMP的要求。 |
9、企业是□否□定期组织自检。自检是□否□按照预定的程序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
在上述检查项目中,对存在问题项目的详细记录(可加附页):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企业意见: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
现场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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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兰山区药品春季检查行动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用)
被检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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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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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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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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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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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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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重 点 内 容 |
1、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在岗; |
2、企业是□否□制定通过新版GMP改造提升计划。 |
3、生产过程是□否□能够按照企业制定的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组织生产;是□否□符合GMP的规定。 |
4、生产批记录、批检验记录、批销售记录、销售票据(凭证或支票)是□否□真实、完整、相符并按规定保存。 |
5、中药材实际购入量和生产量是□否□符合。是□否□对每次购买的中药材进行了检验;对委托检验的项目是□否□按规定送检。 |
6、是□否□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 |
7、企业的生产厂房、设施和设备是□否□能满足生产、检验需要;是□否□定期维护、维修和保养,是□否□对使用的设备进行了必要的验证; |
8、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条件是□否□能满足需要,是□否□能够分品种、批号不同隔离,储存过程中,是□否□对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定期进行养护,是□否□有通风设施 |
9、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品种是□否□与GMP认证上报品种一致;如超出是□否□提出验收申请。 |
在上述检查项目中,对存在问题项目的详细记录(可加附页):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企业意见: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
现场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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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兰山区药品春季检查行动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医疗机构制剂室用)
被检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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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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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制剂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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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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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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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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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重 点 内 容 |
1、该制剂室是□否□正常持续配制;近期停产时间年 月 日。 |
2、该制剂室配制制剂品种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申请再注册。 |
3、配制过程是□否□能够按照制剂室制定的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组织配制;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 |
4、配制批记录、批检验记录、批分发记录或凭据是□否□真实、完整、相符并按规定保存。 |
5、是□否□建立供应商资质管理档案;是□否□索取留存的资质是□否□真实、完整、有效,供应商变更是□否□备案; |
6、所用药用辅料、药包材是□否□与药品(制剂)注册申请资料一致。 |
7、是□否□严格执行原辅料、药包材验收管理规定;是□否□按照法定标准或内部标准(本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对购进的药用辅料、生产(配制)产品进行了全检;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是□否□委托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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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QA、QC人员是□否□培训是□否□在职在岗;检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检验仪器设备是□否□配置齐全; |
在上述检查项目中,对存在问题项目的详细记录(可加附页): |
整改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企业意见: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
现场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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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临沂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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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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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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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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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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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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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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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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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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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营 范 围 |
特殊管理产品 |
6815注射穿刺器械( ),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 ),6877介入器材( ),6840体外诊断试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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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特殊 管理 产品 |
6801( ), 6802( ), 6803( ), 6804( ),6805( ), 6806( ),6807( ),6808( ),6809( ),6810( ),6812( ),6813( ), 6815( ),6816( ), 6820( ),6821( ), 6822( ),6823( ), 6824( ),6825( ),6826( ),6827( ), 6828( ),6830( ),6831( ),6832( ), 6833( ), 6834( ),6840( ),6841( ),6845( ),6846( ),6854( ),6855( ),6856( ),6857( ),6858( ),6863( ),6864( ),6865( ),6866( ),6870( ),68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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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项 目 及 检 查 要 点 (其中带“※”号的为否决项,其余为一般项)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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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不合格(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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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器 械 经 营 许 可 证 管 理 |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在营业场所内显著位置悬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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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需继续经营的,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换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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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包括质量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含增减仓库及营业场所面积>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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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申请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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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挂靠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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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为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提供场所,或为其走票、过票、代开销售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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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施 设 备 及 人 员 管 理 |
1、经营场所室内宽敞、明亮、卫生、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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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场所内应具有与所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陈列展示柜台或货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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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场所陈列的医疗器械产品应按品种、批次、规格等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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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仓库内须设置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等区域(无菌、植,<介>入产品须专区、专柜存放,体外诊断试剂应有符合要求的冷库),对效期产品进行有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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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仓库内应整洁、门窗结构严密,地面平整、无缝隙,并与营业、办公区域等分开,无粉尘、有害气体、污水等严重污染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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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仓库内应有符合要求的地垫、货架、温湿度计、温湿度控制及防尘、防污染、防虫、防鼠等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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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仓库内照明、避光、防潮、通风、消防、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设备应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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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医疗器械的储存应符合相应的产品储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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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植(介)入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应具有能满足产品质量管理全过程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保持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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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营隐形眼镜的,应具有验光仪、裂隙灯、角膜曲率仪等验配仪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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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经营助听器的,应具有听力计、助听器编程器及配套微机、测听室等验配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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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质量管理人员、内审员应在职在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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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健康查体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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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度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管理制度等内容的培训。培训档案应有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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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销 行 为 管 理 |
1、不超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医疗器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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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从非法渠道采购医疗器械和向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销售或变相销售医疗器械。分支机构不得自购医疗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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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经营无许可证、注册证、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破损的医疗器械。不得销售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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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得直接销售未经质量验收的医疗器械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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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现不合格一次性使用无菌、植(介)入等医疗器械,应按规定报告或召回,不得擅自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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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顾客反映的问题应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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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合药监部门的监督检查,不隐瞒有关情况、不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提供反映真实情况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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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与 程 序 文 件 管 理 |
1、按有关法规和企业实际制定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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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渠道控制、进货验收、仓储管理、质量跟踪、不良事件报告、不合格品处理、产品召回等重点程序文件和质量验证方法应切实执行,并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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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集并保存与企业经营产品相关的产品注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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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索取并保存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证照”复印件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建立供货单位和重点产品质量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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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项记录应真实、完整,做到从采购到销售能追查到每批产品的质量情况。购销、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2年,(无有效期的不少于3年),植入后留在人体的,应设专用台账永久保存,医疗器械未经入库验收、出库复核不得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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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在库医疗器械应按时做好养护,并有详细记录和产品养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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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应收集并保存与企业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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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抽样时,不得拒绝抽样;需要被抽样单位协助寄送样品的,被抽样单位应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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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内无违反医疗器械法规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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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监测及召回管理 |
1、不得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不得篡改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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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落实医疗器械质量跟踪和不良事件(事故)报告制度,确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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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现经营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供应商,并向所在地药监部门报告。生产企业主动召回或药监部门责令生产企业召回时,应协助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医疗器械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积极协助药监部门做好召回医疗器械产品的缺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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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记录:(可另附页) 检查人员:、、年 月 日 |
整改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被检查企业意见: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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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临沂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安全信用评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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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结 果 |
检查项目 |
否 决 项 |
一 般 项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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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 |
合格数 |
项目数 |
合格数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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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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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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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及人员管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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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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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
购销行为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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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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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人 |
|
制度与程序文件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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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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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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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监测及召回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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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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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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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A级( ) B级( ) C级(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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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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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评价结论的意见: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检查人员姓名 |
工 作 单 位 |
检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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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按《临沂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考核表》的检查结果,否决项全部合格,一般项不合格不超过3项,判评价级别为A级;否决项全部合格,一般项不合格为3~6项,判评价级别为B级;否决项有1项以上不合格或一般项不合格超过6项,判评价级别为C级。
附件13
兰山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审查要点 |
检查结果 符合划√;不符合划× |
1 |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
查阅文件 现场检查 |
检查是否有以下相应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储存制度、出库制度(无库房可不查)、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培训制度。 |
各项制度: 健全 □ 不健全□ |
检查企业制度的落实情况。 |
落实 □ 未落实 □ |
2 |
标识标签 |
现场检查 |
抽查若干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查标识标签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
发现不合格产品 □ 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 |
是否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 |
发现 □ 未发现 □ |
3 |
产品保质期 |
现场检查 |
抽查保健食品、化妆品是否过期。 |
发现过期产品□ 未发现过期产品□ |
4 |
供货商及 产品资质 |
现场检查 |
检查有无供货商及产品资质。(连锁企业或统一配送企业由总部统一收集) |
许可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注册批件) □ 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从生产企业购进必须索取) □ |
5 |
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 |
现场检查 查阅文件 |
检查有无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是否真实,保存期限是否少于2年。 |
记录和票据齐全 □ 记录和票据不全 □ 没有记录和票据 □ 保存期限是否少于2年 □ |
6 |
产品台账 |
查阅文件 |
检查台账是否记录进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供货商等内容。(供货清单如内容齐全可作为企业台账) |
能够清楚的显示进销存记录 □ 不能够清楚的显示进销存记录□ |
7 |
从业人员 体检情况 |
查阅文件 |
抽查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证明。 |
健康证或体检表(有肝功、便培养、皮肤、胸透项即可): 具有 □ 不具有 □ |
8 |
场地卫生及产品码放 |
现场检查 |
现场查看经营场所卫生、储存环境: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是否符合要求。 |
符合卫生要求 □ 不符合卫生要求 □ |
检查产品是否有相对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 |
集中码放(分区存放) 是 □ 不是 □ |
9 |
库房卫生 储存环境 |
现场检查 |
现场查看库房卫生、储存环境: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是否符合要求;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无库房可不查) |
卫生、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 卫生、储存环境不符合要求 □ 容器、工具和设备符合要求 □ 容器、工具和设备不符合要求 □ |
10 |
店内宣传 |
现场检查 |
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
发现违规宣传存在 □ 未发现违规宣传存在 □ |
陪查人签名: 检查人: 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