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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专项整治工的通知(临兰食药监发〔2014〕38号)
2014-07-11    点击数:  
 索引号  rmzfbgs-09_D/2017-021312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4-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沂市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专项整治工的通知(临兰食药监发〔2014〕38号)
索引号: rmzfbgs-09_D/2017-0213120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安全抽检
发布日期: 2014-07-11

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为认真贯彻省食安办、省局、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的监管工作,根据《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专项整治工

作的通知》(临食药监食流〔2014〕12 号),现就开展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专项整治工作

做好对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的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示范作用。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把做好对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明确工作要求,具体工作人员要常抓不懈,监督食品经营者强化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自我管理,落实有关主体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专项整治工作

(一)要严格许可,把好主体资质关。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并加强后续监管,定期对入场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对经营后达不到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责令整改、处罚。

(二)要严格监督和规范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监督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合格证、合格印章、检验报告等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批次、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销货时间、数量等内容。

(三)要监督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建立快速检测室并按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要建立快速检测室,开展对食用农产品、猪肉等重点食品的检测,并对检测结果予以公示,按规定予以销毁(无害化处理)、退回。要把检测发现的问题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及时报告。

(四)要加大抽样检验力度。要有针对性的对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经营的蔬菜、水果、肉、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等产品加大抽样检验力度,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依法予以严查。

(五)要认真开展食品保质期限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食品保质期限的监督管理。通过查证财务单据、供货票证,加强与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的对比检查。对于“早产”食品或更改生产日期的食品,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督促大中型商场、超市执行和落实过期食品退换货制度和销毁制度。

(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为重点,突出抓好节日性、季节性重点食品品种检查,针对节日和季节食品市场的消费特点,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切实保障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七)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明确并细化创建标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示范效应,树立食品安全示范店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品牌形象。

(八)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备案制度。生产者或供货商由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召回问题食品时,填写“召回食品备案表”,详细记录问题食品名称、规格、批次、数量等信息。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应当妥善保管“召回食品备案表”,记录召回痕迹,促进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有效衔接。

(九)试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指导试点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书面授权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对食品进货、销售、退市等实行“全过程”签字负责,切实解决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管理层“人人负责、人人无责”的问题,真正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促使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加强质量自管自控,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十)适时召集行政约谈。结合专项整治目标和监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针对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适时召开行政约谈会议,进一步增强法定代表人或食品安全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内部制度健全、机构健全、人员履职到位、经营过程安全。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三、加大宣传与考核力度,努力构建对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管作用。要加强与电视、网络等媒介的沟通,努力营造群众关注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食品质量安全的舆论氛围;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自身也要加强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想消费、科学消费。

(二)加大专项整治考核力度,强化评价作用。要通过明察暗访、抽样检验等手段,切实加强对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的监管力度,通过“红黑榜”正反评价这个机制使守信者得益,违法者受罚,强化正面评价、引导作用。

临沂市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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