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兰山区建筑工地2018—2019年取暖季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2018-12-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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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管各建筑工地项目部: 为切实做好区管建筑工地2018-2019年取暖季扬尘防治工作,现将《兰山区建筑工地2018—2019年取暖季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兰山区建筑工地2018—2019年取暖季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区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防控取暖季工地扬尘污染,推动兰山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18〕191号)及市、区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区管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取暖季(11月10日至次年3月10日)期间,达到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的,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扬尘控制指标为:城市平均降尘量小于9吨/月·平方公里,自然条件特殊的区域平均降尘量小于12吨/月·平方公里。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 1.建筑工地100%围挡。建筑工地须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一律为2.5米,围挡基础要牢固,整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使用定型化彩色钢板围挡的,其面层钢板厚度不低于0.8mm;块状工地须实施全封闭,线性工地实行分段封闭施工,特殊情况需全线施工的须采取全线封闭措施;推广使用仿真绿植围挡、绿植文化墙等施工围挡,并按照创建文明城市要求设置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围挡总面积的50%)。 2.建筑工地道路100%硬化。建筑工地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硬质材料铺设,做到畅通、平整、坚实;材料堆放场和各类加工场地面应铺设硬地坪,推荐使用预制混凝土快装路面和钢板路面;工地道路、加工场地之外的裸露地面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3.土方和拆迁施工100%湿法作业。土方工程(含爆破工程、基坑开挖、道路刨掘、水渠开挖等)、房屋拆除作业时,须采取湿法作业,配备固定或移动式洒水降尘设备,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确保作业区域全覆盖。市政管网及道路、绿化工程施工中,实施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铺装、清扫等作业时应辅以洒水降尘、封闭切割等措施;回填后的沟槽应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4.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渣土运输必须使用经市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车辆号牌必须清晰,密闭化率、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达到100%;运输车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其装载须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等要求,否则一律不得进入工地或上路行驶。 5.工地出入车辆100%冲洗。洗车设备安装位置合理,设置规范沉淀池、过滤网、排水沟;洗车应采用全自动智能化冲洗设备,并辅以高压水枪等手动设备进行冲洗,确保出场运输车辆一车一洗,不带泥上路;加强对洗车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使用。 6.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内渣土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日产日清,确实不能及时清运的,应使用防尘网(布)对堆存渣土、建筑垃圾、散状物料进行覆盖,切实做到覆盖完整、拼接严密;抑尘网应为绿色、质量优良、经久耐用且不易燃烧,经编工艺不低于六针(类比密目网350-400目),发生破损应及时更换,并安排专人负责将废弃、破损防尘网回收入库,严禁随意丢弃、现场填埋或焚烧,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施工工程开工前,要按照《大气扬尘防治及创城情况表》17条要求,做到扬尘治理方案到位、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到位,并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参建各方扬尘治理负责人姓名、举报电话等内容。施工过程中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情况应记入施工日志,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备查。 (二)严格实施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 1.实施范围。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且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应与兰山区住建局信息化平台联网。 2.明确数量及点位。每个项目至少安装1套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要在工地主出入口、施工作业面等扬尘治理重点监测部位设置扬尘在线监测点位,在工地主进出口、施工作业面、大型机械设备、工地制高点、材料加工区、工人生活区以及其他需要监控的区域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点位,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3.监测和监控设备使用。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认证、计量器具许可证(CMC)或校准证书和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视频监控设备应使用高清、红外线、球型机。上述设备应具备数据远传直连功能,保证工地设备与主管部门平台直接对接,不得使用劣质设备。依法严厉打击数据造假、随意破坏或阻断信号等应付监管行为。 4.信号传输和数据存储。工地网络带宽满足使用需求,网络运行平稳顺畅,确保在线监测、监控信号传输正常。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数据采取硬盘等方式存储,且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特别是工地主出入口位置的视频等影像资料必须回放清晰,确保出入渣土车密闭运输、冲洗情况可追溯。 (三)适时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 原则上,取暖季期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0日),停止工地各类土石方作业施工,但考虑到项目实际需要,凡是取暖季期达到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的,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取暖季达到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未经同意擅自进行土石方施工、渣土运输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停工,并严格处罚。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项目建设、监理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应尽的督导、监理责任,尽快制定配套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施工单位作为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治理措施和资金投入,确保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检查。区住建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强取暖季扬尘治理督查力度,定期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导。各相关单位也要从快、从严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问题和上级交办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切实加强扬尘防治措施,确保扬尘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问责。取暖季期间,各相关单位问题较轻易整改的,按规定予以约谈、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停工整改一个月并按规定严格处罚;问题重大或发现问题反复的,取暖季期间禁止一切施工,按规定严格处罚,待取暖季结束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另外,对情节恶劣、拒不整改的,综合运用停工整改、经济处罚、行政问责、暂停预售许可和网签、诚信评价扣分、限制投标资格、暂停执业资格等手段进行处罚,并按规定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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