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大数据局组织集中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2019-05-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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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为做好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近期区大数据局组织集中传达学习新《条例》。 新《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11年来的首次修订,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有着重要意义。区大数据局高度重视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贯彻实施方案,迅速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规范、做好工作链接。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新《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业务指导;组织学习培训和业务研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和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新《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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