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线上+线下”相结合 开展新《森林法》宣传活动 | ||||||||||||||||||||||||
2020-07-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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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2020年7月1日实施。为全面宣传贯彻新《森林法》,自7月份以来,临沂市兰山区林业发展中心依托政务公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森林法》宣传活动。 “线上”充分利用“兰山林业”微信公众号推送新《森林法》全文,全面介绍新《森林法》;“线下”组织人员在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与新华二路交汇处设立宣传站点、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新《森林法》宣传材料,依托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新《森林法》宣传活动,特别对新《森林法》修订部分和增加部分开展广泛宣传。 本次宣传的重点,在于宣传森林权属、发展规划、森林保护、造林绿化、经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全新修订。一是明确指出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公益林保护支持力度;二是取消木材运输许可制度,调整林木采伐许可范围;三是新增“森林权属”章节,明确森林权属,加强产权保护。此外新《森林法》还专门增加植树节的规定,明确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 此次依托政务公开“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的新《森林法》宣传活动,既提高了周边市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又引导市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使大家自觉参与到守护兰山绿水青山行动中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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