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2021-07-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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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进一步做好兰山交通运输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兰政办字〔2021〕24号)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分局在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服务的职能,坚持“政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公开,加大分局在辖区内交通运输领域监管服务职能的宣传,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交通运输分局的职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发布分局工作动态、政策、办事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信息,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公开内容 (一)机构职能。及时调整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做好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领导信息及相关变动情况的公开。 (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指南、目录。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编制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认真听取、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深入基层调研相关问题,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公开办理结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四)重要政策及其配套解读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于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等平台同步对外公开。 (五)与交通运输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分局的政务新媒体和官方网站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传播和解读。 (六)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公开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等信息。 (七)财务信息。在分局政务公开栏按照时限及时公开分局政府采购、办公用车、党费收缴等各类财务信息。 (八)公文简报。分局制发的“主动公开”类的公文、简报,于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等平台对外公开。 (九)工作动态类信息。围绕分局工作,做好行业监管服务、党建活动、志愿服务等动态信息的更新。 (十)政务公开交流稿件。借鉴先进地区、其他部门的优秀经验做法,结合分局工作实际,总结提炼措施类、经验类交流稿件,形成政务公开亮点信息,积极上报给上级部门,并在“政务公开看兰山”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十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根据上级要求和分局工作特点,做好其他事项的公开。 三、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范围的规定,通过“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等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分局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完成工作动态的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要注重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对办理全流程进行备案登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书面申请获取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由分局办公室负责接收、登记,由具体业务科室负责办理、调查、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只对申请人公开。对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公开要求 (一)及时更新。按照上级要求和分局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信息。各科室要主动及时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更新相关政策法规,按照科室形成信息、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办公室按照工作流程予以公开。 (二)讲求实效。政务公开要从实际出发,始终遵行严格依法、及时便民、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用好“两微”政务新媒体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以及其他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 (四)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理顺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科室承担,有专人负责。积极组织人员参与上级与各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经常性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审查机制。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履行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四)加强监督评价。自觉接受区委、区政府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强化激励和问责,定期通报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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