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2021-07-28 点击数: | ||||||||||||||||||||||||
|
||||||||||||||||||||||||
|
||||||||||||||||||||||||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始终锚定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和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使命任务,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要求 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内容,细化分解公开内容,结合政务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目录,形成我局信息公开清单,要严格按照清单公开相关内容。 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标注主动公开的,公文制作完成后应当及时在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提交区政府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主动将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效能。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方便群众原则。坚持把方便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作为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服务对象知道事情到哪里办、事情由谁办和事情怎么办,实现服务对象办事方便、结果满意。 (二)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积极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 (三)坚持上下联动。推动部门信息公开,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 (四)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进“互联网+政务”。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工作。 对以区人民政府或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性文件,在上报代拟稿时要随文报送解读材料,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主动解疑释惑,使政策内涵透明,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二)重点抓好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安排专人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开新信息,更新旧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积极做好政府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抓好信息查阅点信息更新工作,加强局域网站建设和简报编辑印发工作,采取多种渠道公开教育信息。 (三)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应及时予以答复。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要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本岗位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督查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检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监督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与其它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调度、同步检查。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四)严格考核奖惩。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由分管领导约谈其科室负责人;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积极整改。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