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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公路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021-07-28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lsqglj/2021-0000062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兰山区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公路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索引号: lanshanqulsqglj/2021-000006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兰山区中心
公开目录: 工作推进
发布日期: 2021-07-28

根据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兰政办字[2021]24号)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就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公路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权力监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细化政务公开任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公路工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收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坚持及时统一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统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布。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本单位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及相关变动情况的公开。

(二)及时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以及重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工作总结。

(三)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深入研究、积极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提高工作水平。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细化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具体环节,确保受理一件、答复一件,避免出现申请件遗失或未及时处理等问题。

(五)做好重要政策及其配套解读文件公开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报办公室挂网公开。

(六)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七)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围绕中心工作,促社会稳定重要举措等工作情况,有关文件、公告和统计数据。

(八)公开与公路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九)积极回应热点政务舆情。认真做好公路方面的舆情监测及热点舆情回应,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快速反应、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理结果等。

(十)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核把关。

(十一)及时调整更新主动公开目录。

(十二)根据上级要求和我中心自身特点,做好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范围的规定,通过兰山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和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等途径全面及时准确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书面申请需要获取我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受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只对申请人公开。对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更新信息。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各科室要主动及时报送公开的信息,并及时更新相关政策法规。按照科室形成信息、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办公室按照工作流程予以公开。

(二)拓展公开渠道。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站、公开公示栏等多渠道传播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信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等各项便民服务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减少矛盾。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工作。

(三)严格落实办文办理程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科室在拟制相关文件时,要在公文拟稿处理单备注栏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策性文件,根据等级,一般应在制发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中心网站予以公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本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和制度,增强服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结合各科室职责明确政务公开的重点,并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及时根据本方案做好统筹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任务落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三)加强督查审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审查,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定期予以通报。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工作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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