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大数据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
2021-07-28 点击数: | ||||||||||||||||||||||||
|
||||||||||||||||||||||||
|
||||||||||||||||||||||||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盯“走在前列、争先进位,发挥优势、强区富区,以城带乡、精新并举”24 字目标,强力推进“西城崛起、产业升级、城市更新、振兴乡村”四大行动,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点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兰政办字〔2021〕24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区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更好地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结合大数据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订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大数据事业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大数据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大数据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二)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三)坚持上下联动。推动全区大数据领域工作上下联动、协同用力、层层推进信息公开,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 (四)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网络等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施政。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做好大数据事项服务指南,梳理完善并公开大数据服务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责任单位:办公室、区大数据中心) (二)推进互联网监管信息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健全推进全区“互联网十监管”服务事项的。(责任单位:规划发展科)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重大大数据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包括重大大数据工程的重要政策内容、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进展等有关情况。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做好数据开放工作。(责任单位:规划发展科、数据应用管理与安全科) (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公开。全面梳理区大数据局负责的公共服务事项,对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责任单位:电子政务科、办公室)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局属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决策。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督察、考评等日常工作。 (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自觉接受区委区政府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处理涉及政务公开的投诉建议,对未按规定公开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三)完善奖惩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科室和具体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