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
2021-07-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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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30号)、《2021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兰政办字[2021]24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围绕市政府、区政府明确的重点领域范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助推农业农村工作、惠及人民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通过微博、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以及人大、政协代表的建议提案信息。加大对农业农村工作职能、农村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加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的信息公开。促进社会公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了解,方便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信息,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兰山区农业农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朱文明任组长,吴华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推进工作,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内部协调,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政务信息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应发信息漏发、错发和多发。 (二)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媒介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根据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对政策文件、机构信息、人事信息等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分类要求规范发布,便于公众查阅。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兰山区农业农村局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增强依申请办理的准确性、全面性,提高答复精准度,提升工作实效。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管理规定,信息发布人员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在信息发布以前,严格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安全,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全区系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二)严格审查机制。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履行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三)抓好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强局业务知识和保密知识培训,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把握政策的能力,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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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政务公开.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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