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
2021-09-0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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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兰政办字〔2021〕24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环保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 (二)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三)坚持上下联动。推动部门信息公开,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 (四)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网络等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施政。 二、工作目标 (一)做好中心工作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2021年兰山区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继续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四)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 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考核。要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将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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