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 ||||||||||||||||||||||||
2019-01-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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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国办和省市有关通知要求,为了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编制、公开和报送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区卫计局、教体局要组织和指导所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 一、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内容,主要分为(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二是《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 年兰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兰政办发〔2018〕30号)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在年度报告中认真总结并充分反映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情况和公开工作情况。 二、创新形式,及时发布 编制年度报告,应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表现形式,用数据说话,图文并茂,增强可读性、生动性,方便公众查阅使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于3月31日前登录区政府网站后台账号,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年报”的“部门年报”栏目中同步更新相关信息。年报名称统一为“单位+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确保体现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公开情况。年报中的邮箱,要求使用公务邮,不得使用其他互联网邮箱地址。 三、按时报送 请各单位于1月20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协同办公地址: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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