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 组织管理 >> 工作推进 >> 正文
关于调整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2019-04-24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9-000003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关于调整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lanshanqurmzfbgs/2019-0000034
发布机构: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工作推进
发布日期: 2019-04-2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兰山商城管委会,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室《临沂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印发2018年临沂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的通知》中涉及的指标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完善,并将各项指标和责任进行分解(详见附件)。为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规范和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制度建立及任务分解。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考核分值不断增加。加强了对县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网站相关责任人将进行约谈,并在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要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推动本单位工作基本方法。要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发布协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做好任务分解,明确专人分管,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无缺位、业务不间断,并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

二、对照栏目,填平补齐信息。政府门户网站对各级各部门发布信息的栏目进行了调整设置。各单位要根据网上设置的栏目,抓紧填平补齐信息内容,尽量不出现栏目内容空缺现象。信息发布中,要按照公开信息流程操作,准确填写(选择)所属目录、主题、发布日期、信息正文等信息核心元数据。

三、动态公开,及时发布信息。各单位要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常态化发布信息,不得出现空白月,原则上每月上旬和下旬要分别梳理公开一次信息。对前期没有正常开展信息公开的单位要利用目录调整完善的机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对于“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根据三定方案尽快更新。区政府办公室将继续定期通报全区政务公开情况,并作为年底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把握公开时效,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策文件、重点领域信息每月一梳理(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工作动态每周一更新;行政许可和处罚等信用信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按照各事项要求实时更新,有明确要求(按月、按季)的按照要求时限更新,在更新周期内未产生信息要作出情况说明,并在网站相应栏目发布公示;公众参与、区长信箱的办理要自群众留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答复,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自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答复,务必杜绝超期答复。

五、明确公文属性,做好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各级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在文件落款后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政策文件制定时,相关政策解读材料要和文件一并报批审签,并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切实推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公开。

六、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合法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信息质量审核把关,杜绝信息中出现错别字、死链接;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七、加强解读回应,做好本级政策文件解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临兰政办函〔2018〕269号),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凡是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部门名义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要进行解读。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政策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政策解读-部门解读”栏目中主动发布。

八、加强沟通交流,健全政务公开联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要加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交流,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明事项要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反映;今后若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更,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电子政务科报告。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