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2024-01-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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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地址:兰山区红旗路73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上级机关或者本机关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本机关发布的主动公开的通知等文件。 (四)公告公示 主要包括:本机关发布的公告、公示等。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残疾人组织建设、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救助、无障碍建设、信访维权等方面的情况。 (六)重要领域 主要包括:本机关关于“放管服”改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情况。 (七)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残疾人事业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 (八)其他 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残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地址:兰山区红旗路73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yls.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临沂市兰山区残联:(微信订阅账号:“临沂市兰山区残联”); (2)临沂市兰山区残联:(微博账号:“临沂市兰山区残联”) (3)本机关在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地址:兰山区红旗路73号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3楼 查档电话:0539-8198716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7:30 冬季:8:30—17:00)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4)本机关在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设有信息公告栏及监督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性法律规章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二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兰山区残联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⑴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⑵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lyls.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山区红旗路73号兰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邮政编码:27600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秋:8:30-12:00 14:00-17:30 冬春:8:30-12:00 13:30-17:00 联系电话:0539-8198716 传真:0539-8198716 电子信箱:lsqcjrlhhbgs@ly.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渠道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邮政编码:276002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96766 传真:0539-8185652 电子邮箱:lsqzfbgsdzzw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9-8315026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99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222619 传 真:0539-8228434 电子邮箱:lsfybgs@ly.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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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兰山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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