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2024-02-2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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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领导分工 主要包括:局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政策解读 公开涉及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的解读或提供实施细则。 (三)主要职责 主要包括:兰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重点项目、服务业发展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备案等。 (四)信息公开相关说明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信息公开指南。 (五)依申请公开 主要包括: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回复。 (六)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及其办公地址、网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七)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涉及发改职能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由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八)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国家及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 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重要改革、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组织或承办重要会议、活动情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 ( 九)公告公示 主要内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相关制度文件等。 (十)其他 主要内容:可公开的其他事项信息。 (十一)重点领域 主要内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产业结构调整。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兰山区政府网(http://www.lyls.gov.cn)。 (2)《兰山区人民政府公报》:可登录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公报专题专栏”(http://www.lyls.gov.cn/gk2/zfgb.htm)查阅政府公报电子版。 (3)其他:报刊、电视等。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兰山区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沂市兰山区发改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机构名称:临沂市兰山区发改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4号楼1楼东116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98069 传真号码:0539-8198069 (2)邮政寄件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邮寄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4号楼1楼东临沂市兰山区发改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9-8198069 邮编:276000 (3)区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的在线服务功能填写《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链接为:http://www.lyls.gov.cn/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119。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兰山区发改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雀山路57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1楼东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98069 传真:0539-8198069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96766 传真:0539-8185652 电子邮箱:lsqzfbgsdzzw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315026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99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222619 传真:0539-8228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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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兰山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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