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2024-03-0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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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区政府发布、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等。 (五)其他 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yls.gov.cn。 (2)“兰山人社”(微博账号:兰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兰山人社) (3)其他,采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等公共媒体辅助形式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长期保存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络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地点: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305室;联系方式:0539-8209030;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14:00-17:30 冬季8:30—12:00,13:30—17:00)。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办公室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209030 传真电话:0539-8198068 电子邮箱:lsqrsj@ly.shandong.cn(电子邮箱仅用于咨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使用在线申请渠道)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兰山区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209030 (2)邮政寄件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联系电话:0539-8198068 (3)区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的在线服务功能填写《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链接为:http://www.lyls.gov.cn/ysqgktjym.jsp?urltype=govapply.GovApplyAddUrl&wbtreeid=1176。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1号楼 邮政编码:276002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209030传真:0539-8198068 电子邮箱:lsqrsj@ly.shandong.cn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96766传真:0539-8185652 电子邮箱:lsqzfbgsdzzw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5026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99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222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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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兰山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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