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2023-06-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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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除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设置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要点等。 (三)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的各项统计数据。 (四)应急预案 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lyls.gov.cn/bmgkxxlby.jsp?urltype=govinfo.GovDeptInfoList&wbtreeid=1828&dpcode=lanshanqugyygwh&dpopenitem=lanshanqugyygwh。 (2)“兰山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兰山经济开发区)。 (3)其他:报刊、电视等。 同时,在兰山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大阳路与解放路交汇向北500米路东一楼;联系方式:0539-7251032;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7:30 冬季:8:30—17:00)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2.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性法规规章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二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兰山经济开发区党政办)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兰山区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表可在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处领取或在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1)。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2)。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单位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受理机构为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单位宣传办),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办公地址:兰山西外环与聚才八路交汇处西北角义堂镇人民政府 (二)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办公电话:7251006;传真:8523006。 (四)邮政编码:276000 四、监督与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96766传真:0539-8185652 电子邮箱:lsqzfbgsdzzw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5026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99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222619 附件1.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1 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附件2 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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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兰山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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