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2024-01-0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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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指导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通信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5250121 电子邮箱:lsqnyncj@ly.shandong.cn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1、机构职能;2、政策法规;3、规划计划;4、统计信息;5、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兰山区政府网(http://www.lyls.gov.cn) 2、微信公众号:“兰山农业农村”、“农安兰山”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下载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四)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监督与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96766传真:0539-8185652 电子邮箱:lsqzfbgsdzzw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5026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99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222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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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兰山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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