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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4-06-0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xfj/2024-0000011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信访局  发布日期  2024-0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lanshanquxfj/2024-0000011
发布机构: 兰山区信访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兰山区信访局办公室(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二)规划计划

(三)业务工作

(四)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临沂市兰山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临沂市兰山区信访局(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yls.gov.cn

2、微信公众号:兰山区信访局。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兰山区信访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兰山区信访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长期有效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二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兰山区信访局办公室)查阅(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电话:5250239)。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www.lyls.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兰山区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5250239

电子信箱:lsqxfjbgs@ly.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兰山区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5250239

电子信箱:lsqxfjbgs@ly.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96766传真:0539-8185652

电子邮箱:lsqzfbgsdzzw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5026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99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22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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