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山区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公共数据开放 智能问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兰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06-05    点击数:  
 索引号  lanshanquswj/2024-000007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兰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lanshanquswj/2024-0000073
发布机构: 兰山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兰山区水务局办公室(地址:金雀山路57号10号楼4楼)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工作总结、专项统计表、年鉴。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务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到兰山区水务局办公室(地址:金雀山路57号10号楼4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兰山区政府网(http://www.lyls.gov.cn)。

(2)“兰山水务”(微信公众号“兰山水务”)。

(3)政府信息查阅点: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联系方式:0539-8186978;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节假日除外)、区图书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56号;联系电话:0539-8220803;开放时间:周二至周日 夏季:9:00-17:30冬季:9:00-17:00)、 区档案馆(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3号 查档电话:0539-8193038;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4)《兰山区人民政府公报》,可登录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公报专题专栏”(http://www.lyls.gov.cn/gk2/zfgb.htm)查阅政府公报电子版”即可。

(5)其他:报刊、电视等。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0号楼4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9201

传真电话:0539-8319201

邮政编码:276000

电子邮箱:lsswjbgs@ly.shandong.cn(电子邮箱仅用于咨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使用在线申请渠道)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临沂市兰山区水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0号楼4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9201

(2)邮政寄件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10号楼4楼

联系电话:0539-8319201

(3)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兰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的在线服务功能填写《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链接为:http://www.lyls.gov.cn/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119。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处领取或在“兰山区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临沂市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1)。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同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5.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兰山区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雀山路57号10号楼4楼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9201

传真电话:0539-8319201

电子邮箱:lsswjbgs@ly.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兰山区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雀山路57号10号楼4楼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9201

传真电话:0539-8319201

电子邮箱:lsswjbgs@ly.shandong.cn

五、监督与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96766

传真电话:0539-8185652

电子邮箱:lsqzfbgsdzzw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5026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99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222619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