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2024-03-1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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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兰山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省、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普法依法治理、律师管理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公证管理工作、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鉴定工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兰山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兰山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三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1、兰山区政府网(http://www.lyls.gov.cn/bmgkxxlby.jsp?urltype=govinfo.GovDeptInfoList&wbtreeid=3379&dpcode=lanshanqusfj&dpopenitem=lanshanqusfj)。 2、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法治兰山)。 4、其他:报刊、电视等。 同时,在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兰山区司法局3楼313;联系方式:0539-8226123 ;查阅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7:30 冬季:8:30—17:00)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兰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兰山区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评选表彰、考试成绩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 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三楼 邮政编码:2760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春冬: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夏秋: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226123 传真:0539-8226123 电子信箱:lsqsfjbgs123@ly.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三楼 邮政编码:2760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春冬: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夏秋: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9-8226123 传真:0539-8226123 电子信箱:lsqsfjbgs123@ly.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7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196766传真:0539-8185652 电子邮箱:lsqzfbgsdzzw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51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315026 (2)行政诉讼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99号 邮政编码:276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8222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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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兰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兰山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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